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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征集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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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的通知》《营口市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我局征求相关市直单位编制完成《营口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8月5日通过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8月5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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