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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关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投放自动售货机的建议》(第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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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海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营口市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投放自动售货机的建议》(第6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相关问题的报告》(营财〔2019〕10号)及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政务服务中心的超市、对外餐厅档口进行资产评估,通过公开招租形式确定经营单位,租金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全额上交市财政。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再次感谢您对公共事业的关心。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联系人:刘峻睿(电话:)139407570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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