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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7月31日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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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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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7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国道黑大线博洛铺至园台岭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营行审〔2025〕143号

2025/7/25

营口东铭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定型及不定型耐火材料项目

营行审〔2025〕144号

2025/7/25

辽宁金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乙烯焦油 5.5万吨、包覆沥青原料4.5万吨、碳九树脂料2万吨及燃料油调和产品10万吨项目

营行审〔2025〕145号

2025/7/29

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0吨硬脂酸盐项目

营行审〔2025〕146号

2025/7/29

营口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含酚废水资源化项目(重新报批)

营行审〔2025〕147号

2025/7/29

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新增钢板预处理线项目

营行审〔2025〕148号

2025/7/29

辽宁金天马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汽车核心零部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营行审〔2025〕149号

2025/7/29

 

环评批复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r64SuWyg-AvSNgvRFm4vQ?pwd=h3ey

提取码: h3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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