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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6月2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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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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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5#-6#杂货泊位工程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作业基地内,现1#-4#泊位西侧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工程拟在现有1#-4#杂货泊位西侧新建2个5万吨级杂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可兼顾3个2万吨级杂货船同时靠泊,泊位总长570m。本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420万t/年。

泊位布置采用码头工作平台+单引桥布置形式,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65m,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14.0m,回旋圆直径340m,港池设计底高程-11.5m。码头工作平台尺度570m×50m,引桥尺度280m×20m。同时对港池进行疏浚,疏浚量约309万m3。

本项目用海面积58.47hm2,其中码头及引桥使用海域,用海面积为16.6686 hm2,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停泊、回旋水域用海面积为41.8hm2,用海方式为港池用海,并对部分区域进行疏浚,项目总投资112982万元。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营运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到港船舶排放的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废水

本项目码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后方厂区办公楼集中收集,进入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园区内的绿化灌溉和道路冲洗);船舶含油污水由船舶单位委托海事管理机关备案的船舶服务公司船舶接收处理,不上岸。

(3)噪声

(1)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机械设备。

(2)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泵房等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应适当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3)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降低噪声。

(4)进港船舶合理调度,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港区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船舶垃圾经船上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收集,均由船舶单位委托海事管理机关备案的船舶服务公司船舶接收处理,不上岸。

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沾染油污物的废油抹布等依托码头联检楼南侧危废贮存库(面积200m2,最大贮存能力200吨)暂存,集中委托辽宁绿源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转运处置。

2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工作船泊位工程

 

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作业基地内,现1#-4#泊位西侧

鞍钢营口港务有限公司

 

辽宁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在营口港鲅鱼圈港区钢铁基地作业区内建设工作船码头,以主要满足海事工作船和港区拖轮靠泊需求,

本工程码头总长170m,宽13m,码头面顶高程6.0m,在码头北端设置掉头平台,平台尺度25m×25m。项目总投资5202.6万元。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营运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到港船舶排放的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2)废水

本项目码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后方厂区办公楼集中收集,进入鞍钢股份鲅鱼圈分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园区内的绿化灌溉和道路冲洗);船舶含油污水由船舶单位委托海事管理机关备案的船舶服务公司船舶接收处理,不上岸。

(3)噪声

(1)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选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机械设备。

(2)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如泵房等除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应适当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3)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降低噪声。

(4)进港船舶合理调度,减少船舶鸣笛次数。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港区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船舶垃圾经船上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收集,均由船舶单位委托海事管理机关备案的船舶服务公司船舶接收处理,不上岸。

生态

配备充足的溢油应急物资,同时建立物资更新机制,定期检查物资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于过期、损坏或消耗的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加强船舶航行的管理,及时疏导船舶,在船舶通过时实行单向航行管理,且减速航行。加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定期开展海洋生物资源调查和生态评估,及时掌握码头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修复措施。根据码头所在海域的生态特征,选择合适的本土鱼、虾、贝类等水生生物苗种进行增殖放流,以补充因工程建设和运营对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失,促进海洋生物种群的恢复和增长。

3

辽宁烽安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节能特种材料研发及生产项目

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

辽宁烽安特种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租赁辽宁矿彩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部分区域及办公楼内闲置房间,总建筑面积为1039m2,厂房内拟购置平台高速分散罐4台、卧式螺带混合机1台、高低速分散机1台等配套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能力为年产3万吨防火、防水、防腐水性、保温绝热、节能环保特种材料,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1)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集尘罩未捕集,拆包及计量、包装,物料倒运,车辆运输过程产生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用企业现有化粪池(位于办公楼东侧,容积约为30m3),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盖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在生产设备上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台座或从结构上进行减振处理;除尘风机采取安装减振台座进行处理,无需设置消声器;

运营期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确保车间门、窗、外墙等至少有25dB(A)的隔声量。

(4)固废: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厂家回收,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袋暂存危废贮存点内,由厂家回收并用于其原始用途。不合格品直接回用于生产,除尘灰、落地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质检设备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油桶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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