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2家企业已依法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将相关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一并收回。
附表:注销企业名单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第134批) | |||||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法人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申请注销时间 |
1 | 辽DB417000790 | 辛玉萍 | 营口新药特药零售有限公司渤海明珠大药房 | 营口市站前区东升路40号甲13 | 2025.5.26 |
2 | 辽CB417000339 | 王雅萍 | 营口民生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营口聚富市场分店 | 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西城街道办事处站前社区聚富中央花园3号商住楼1-2层8号 | 2025.5.26 |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