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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5月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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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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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222

传    真:0417-2218136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欣立耐火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镁碳砖生产线原料车间改造(废旧耐材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大石桥市官屯镇官屯村

辽宁欣立耐火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不新增员工,主要技术改造内容为利用现有2条再生耐火材料生产线,在现有破碎车间内新增水化工序(1座水化池、90根加热棒、1个加热棒),现有燃气烘干炉燃烧方式改造为低氮燃烧。项目原料为周边的耐火材料厂生产的废镁碳砖、废电熔镁砖等不合格产品。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镁碳再生料产能不变,即镁碳再生料2.75万吨/年(粒度料2万吨/年、粉料0.7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1、废气:燃气烘干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烘干炉出料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

2、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除尘灰、落地灰作为原料回用于企业现有制砖项目,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

辽宁欣立耐火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镁碳砖生产线原料车间改造(废旧耐材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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