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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5月6日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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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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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营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营口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传    真:0417-2218136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营口站前建丰医院建设项目

营行审〔2025〕72号

2025/4/28

2

营口国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方镁石-镁橄榄石-锆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营行审〔2025〕73号

2025/4/29

关于营口站前建丰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链接网站: https://pan.baidu.com/s/1odakSaJpJ5ZeM5HzG7L1xw?pwd=igqc 提取码: igqc

关于营口国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5万吨年方镁石-镁橄榄石-锆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链接网站:https://pan.baidu.com/s/1SIhVCJmX12BGS8INUdaRvQ?pwd=nqkv 提取码: nq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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