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1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编:11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省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
大辽河口滨海湿地带、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月亮湾 |
营口市海洋与渔业局 |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2月1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评报告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8oS5i1ylN8jKqInaczOKg?pwd=k98s 提取码: k9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