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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2月18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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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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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2025年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传    真:0417-2218136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镍铁合金改建项目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产业园

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诚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原营口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1月18日对现有镍铁合金项目出具了《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镍铁合金项目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备案审查意见》(营环备〔2016〕6号)。本次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2台Φ4.3×34米回转式干燥窑的链式扬料装置改造为板式扬料器、2台Φ4.85×75米回转焙烧窑的直筒式浇注内衬改造为多重挡料坝式内衬;新增4台5吨中频炉(2用2备)用于毛铁熔炼回用;2台Φ4.3×34米回转式干燥窑尾气脱硫除尘设施由“布袋除尘器+干式脱硫(小苏打)”改造为“低氮燃烧+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氧化钙湿式脱硫”,2个排气筒合并为1个排气筒;新增中频炉熔炼及出铁废气收集装置,与现有矿热炉出铁、出渣和浇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新增煤库筛分废气集气装置,与现有上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本次技术改造后,原料红土镍矿产地由印尼变为菲律宾,全厂镍铁合金产能为100000吨/年(含镍8.5%)。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2.5万元。

1.废气:干燥窑尾气经“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器+氧化钙湿式脱硫”处理后通过1根56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要求。

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窑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2米高、1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中频炉熔炼及出铁废气、矿热炉出铁及出渣废气、浇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9米高排气筒排放,煤库筛分、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加强生产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红土库房、储煤仓库、还原剂储存库封闭,卸料作业时洒水喷淋抑尘;矿热炉车间、浇铸车间封闭;厂内设置车轮和车身冲洗装置,原料运输车辆采用防水布苫盖;除尘器设置密闭灰仓,卸灰采用密闭罐车运输;厂内物料输送系统及其转运点封闭或密闭处理;厂内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并采取清扫、洒水抑尘等措施,保持清洁。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要求、镍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2.废水:脱硫废水、软水制备排水、经厂区内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的生活污水、收集的初期雨水全部用于水淬渣冲渣,冷却后的冲渣水经水渣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矿热炉水淬渣、干渣暂存于渣池内,外售综合利用,即产即销,不在厂内暂存;废弃耐火材料、煤气发生炉炉渣、筛分煤灰和除尘器收尘、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返回备料系统回用于生产;废脱硫剂、废布袋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煤焦油、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其中煤焦油暂存于焦油池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脱硫设施及其管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脱硝设施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在厂区下游设1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在厂区内(水渣池旁)和下风向农田各设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参意见。

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镍铁合金改建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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