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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1月2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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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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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涵喆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储存项目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塑料工业园 01-营口汇通电子2#厂房

营口涵喆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租赁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塑料工业园的营口汇通通讯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的部分区域,厂房建筑面积 1200m2 ,用于废旧电池的贮存,项目建成后,可年回收、储存废铅酸蓄电池5000吨、废镍镉电池1000吨,总回收、储存量为 6000 吨(本项目只收集完整废铅蓄电池,不收集破损废铅蓄电池),最大贮存量不超过 300 吨,暂存时间最长不超过 15 天。本项目仅对废旧电池进行收集、贮存,不涉及废旧电池的拆解与提炼等后续深加工处理及综合利用,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主要收集市内 4S 店、汽车维修厂、电动车店及企业等完全放电后的废铅蓄电池及废镍镉电池。总投资30万元。

运行期:(1)废气:

本项目破损电池贮存间内产生的硫酸雾、铅尘经负压抽排风系统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损电池贮存间通过出入口少量逸散的硫酸雾、铅尘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熊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采用厂房隔声和低噪声设备等进行降噪。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防护用具、废碱液 、废包装材料及废塑料膜、废桶为危险废物,在厂房内东南角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为5m2 ),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待产生一定量时,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运送处理;废电解液贮存在破损电池贮存间(建筑面积为10m2 ),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厂房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厂房内部设有截流槽导排设施(导流沟)、事故池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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