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月1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编:11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营口涵喆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废旧电池回收储存项目 |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塑料工业园 01-营口汇通电子2#厂房 |
营口涵喆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月16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评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A8mgDLHKUTuBdY4_y6zSw?pwd=i25e
提取码: i2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