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2家企业已依法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同意注销。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将相关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一并收回。
附表:注销企业名单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名单(第117批) | ||||||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法人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申请注销时间 | 注销批次 |
1 | 辽DB417000851 | 庄文林 | 营口九益大药房有限公司 | 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站前街连通里隆达小区122、222 | 2025.01.15 | 117 |
2 | 辽DA4171895 | 那通 | 盖州市通达蓝旗大药房 | 辽宁省营口盖州市归州街道办事处蓝旗村 | 2025.01.15 | 117 |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