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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2月13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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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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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光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营口市老边区钢铁工业园区

营口光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营口市老边区钢铁工业园区(营口光阳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厂区内),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及厂房,依托原有破碎系统,新增 2 台压砖机,新增4 套磨砖机(新增4个除尘集气罩及1台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磨切废气排气筒排放)和1 台打孔机,新增真空搬运系统 2套,新增配料车1台,新增镁质烧成砖浸盐工序(新增浸盐罐1个),新增镁钙砖生产线(不新增隧道窑,利用现有隧道窑调整原料配比进行生产),新增化蜡罐系统1套、混砂机加热改造4套(利用隧道窑余热)、石蜡循环系统 1 套、新增1套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后镁质烧成砖产量降为30000t/a,镁钙砖生产能力为10000t/a,总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建成后铝质不定型耐火材料产能不变。总投资1000万元。

运行期:(1)废气:

镁钙砖烧成废气经脱硝(SNCR)+脱硫(石灰石膏法)处理后废气通过20m 排气筒(DA010)排放,石蜡废气经石蜡循环系统出料口与混砂机石蜡上料口上方设置的一套集气罩+软帘后通过现有25m 高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浸盐罐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镁砖带出水分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循环浆池池内生成的石膏后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成石膏滤饼,滤液则回流至循环浆池,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压砖机、磨砖机、打孔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 80-100dB(A),主要噪声源位于封闭生产车间内,项目不涉及室外噪声源,通过采取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控制机械噪声,工程实施后,全厂噪声源对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收集尘、脱硫石膏、废石蜡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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