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经市卫健委同意和市行政审批局审核,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符合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相关要求,我局拟同意该医疗机构设置为三级医院,现公示如下:
设置申请人: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孟浩
类别:专科医院
选址:营口市西市区盼盼路南111号
经营性质:政府举办非营利性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儿科/传染科/结核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门诊)/血液透析室(18台透析机)
床位:350张
投资总额:24396万元
公示期: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行政审批局食药卫计审批科反映,反映的问题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地址: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联系电话:2218196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