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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6月5日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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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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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辽宁盛渤达矿业有限公司(菱镁矿、滑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营行审〔2023〕97号

2023/5/23

营口世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醇异构化项目扩建工程

营行审〔2023〕98号

2023/5/23

营口平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专用化学品项目

营行审〔2023〕106号

2023/5/29

辽宁盖尔化工有限公司70000吨/年有机硅系列产品项目

营行审〔2023〕111号

2023/6/1

 

环评批复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CYt88MjxE3iQyBuiLk2Xw?pwd=gcgs

提取码: gc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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