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营商领办[2024]4号,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起草了《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4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6月1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发布机构:营商环境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成文日期:2024-06-1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营商领办[2024]4号,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起草了《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政发〔2014〕4号)要求,2024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6月14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