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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工改小组办发〔2023〕1号:关于印发《营口市加强全流程审批管理助推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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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工改小组办发〔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现将《营口市加强全流程审批管理助推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营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营口市加强全流程审批管理助推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市2023年推进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动员大会精神,破解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力有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我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全流程审批管理摆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的突出位置,以提升审批便利度为根本,以“一窗无差别受理”“一网全覆盖办理”为重点,以并联审批、帮办代办为驱动,以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告知承诺为支撑,推行包括技术审查等特殊环节在内的全流程计时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定人、定岗、定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在线协同,实现市纪委监委营商宝2.0“一掌通查”,全面助推项目建设攻坚突破。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管理

1.加强综合窗口功能建设。大力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的功能性覆盖,坚决取消按阶段设置的窗口、挂“综合窗口”之名行“阶段受理或部门受理”之实的窗口,公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名单、办理事项清单,确保窗口人员、办理事项、系统接件环节人员一一对应、相对固定。〔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2.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水平。增强窗口服务意识和文明程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鼓励提供帮办、预约办、综合协调等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机制、轮班机制、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全市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3.落实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严格执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材料网上流转、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严禁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咨询时直接将项目单位引导到审批部门或科室;严禁审批部门或科室直接接收项目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查,甚至绕过综合窗口对项目实施单独受理、单独审批,切实保障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统一出件。〔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二)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管理协同联动

4.严格把控在线同步申报。在营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审批业务平台未对接或未实现完全互联互通的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应帮助项目单位在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审批业务平台上进行同步申报,审批部门或科室在相关审批业务平台上收到事项申报后应及时确认该事项是否在工程审批系统上同步申报(如未申报应予以帮办代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5.加强审批特殊环节管理。研究制定营口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管理实施办法,全面清理压减审批事项中各环节“隐形时间”,强化时间监管,将审批特殊环节用时纳入全流程用时管理。在《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管理通用流程图》基础上,按照投资来源和项目类型,分类制定主题式审批流程,明确各项目类型时间计算规则。〔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三)强化“并联审批+帮办代办”双轮驱动

6.严格执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市本级各阶段并联审批(含联合验收)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职责,开展会商协商,为项目单位把脉开方,做好工作台账,将“一项目一清单、一团队一流程”落到实处。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自贸区各阶段牵头部门应抓紧组织配合部门成立并联审批(含联合验收)工作专班并迅速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7.落实落细《营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持续优化并联审批办理流程和工作专班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并联审批“八原则”,积极推行保障并联“四机制”;修订工程建设项目办事指南、“一张表单”,规范并联审批申报要件设置;加强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审管事项目录清单、审管部门责任清单以及审管协同人员库,将审管责任落实到人。〔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8.加强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建设。修订《营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的事项和形式,进一步明确帮办代办员和帮办代办委托人的职责,按照标准化、模块化的原则细化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综合窗口、帮办代办中心(帮办代办窗口)、并联审批工作专班的即时反应、彼此呼应、紧密衔接、高效协同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

9.推进帮办代办服务队伍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中心应加快组建一支常态化、机动性帮办代办队伍,建立并联审批联络员到帮办代办中心轮班机制、帮办代办员轮训机制。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自贸区营口片区在“项目管家”的基础上尽快成立帮办代办中心,打造专业化帮办代办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四)加大全流程审批管理配套改革力度

10.加强项目策划生成管理。注重增强策划生成前瞻性,严格把控策划生成与立项审批的前后置关系,在工程审批系统内避免因先立项审批后策划生成产生的无效信息。完善策划生成机制,优化策划生成流程,加强发起部门与审核部门、联络员与操作员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提高策划生成率。〔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11.加大区域评估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全市区域评估工作调度推进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积极推动新增一批区域评估完成事项,鼓励条件成熟的区域适时增加区域评估事项。及时收集整理公布区域评估成果并加强宣传引导,建立新入驻项目免费享受区域评估成果的服务机制和成果应用回访机制,加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12.加快“用地清单制”改革。积极推行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可由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等评估,并对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13.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重点梳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事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改造升级,实现一般审批程序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程序双轨运行,确保线上线下的事项、材料、流程、时限等标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五)加大重点领域审批服务优化简化力度

14.优化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整合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申请,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事项申请表和材料统一整合为《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申请表》和联合报装共性材料、个性材料。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组合选择需要联合办理的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报装业务。〔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15.优化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规范小型社会投资项目认定,加强用地清单制和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切实精简审批事项和优化审批流程,优化施工图审查模式,实行简易联合验收,积极推进工改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实施不动产登记便利化,确保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在1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

16.简化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审批服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策划生成阶段联合审查,简化项目审批阶段要件清单,合并规划和施工许可审批环节,提高项目全流程审批效率,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限在8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改造维修项目审批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提升工程审批系统服务全流程管理能力

17.开发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平台。优化工程审批系统现行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模式,尽快开发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子平台,在工程审批系统的网厅端和窗口受理端新增报装申请入口。项目单位可在报装申请入口通过一张表单填报、一次材料上传完成联合报装申请。〔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管理局〕

18.积极推进工程审批系统功能支撑。全面改造升级工程审批系统,重点加强工程审批系统全流程信息共享、跟踪监督和特殊环节全覆盖,设置前置阶段或事项缺失的项目筛选功能和“特殊环节计时功能”,详细记录各阶段、各事项、各环节的办理信息、时间信息及各环节工作人员信息,持续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审批业务平台、营商宝2.0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改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各项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协同性、针对性、实效性,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要求落实、落细。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系统观念,密切协作、加强联动、统筹推进、有序开展,形成合力。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服从牵头部门安排。

(三)加强督导考评。市工改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管理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评体系,依托工程审批系统、营商宝,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对落实情况实施全程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市工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对并联审批、帮办代办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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