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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的建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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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围绕提案主题,紧扣全市民营经济示范发展总需求,持续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核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保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现就此提案答复如下:

一是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宣传横幅、公众号发布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执法检查,以宣传落实两条例为主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普法教育。此外,根据两条例和《2022年营口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借鉴外市先进经验,我市制定出台了《营口市优化营商环境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编制出台《营口市关于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工作举措50条》,梳理形成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清单。积极推动“一网通办”“只提交一次材料”等重点改革任务,优化升级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巩固拓展“辽事通”APP办事功能,目前,全流程网办比例达到81.63%。推出100个“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事项,新生儿出生、二手房过户等核心高频事项已落实落地。扎实推动3项省级营商环境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在站前区、大石桥市试点构建聚合型网格管理体系,向社区(行政村)配备专职网格员2400余名。统筹推动免申即享工作试点,上线10项免申即享政策,50名高校优才和1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直达直享政策红利。以大石桥市和老边区为试点,由放权部门指导乡镇行使下放权力,确定试点事项51项,现已逐项下放,并建立联合执法台账。

三是强力推动项目管家制度落实。将原有“营商之家”企业服务平台与辽宁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对接,数据转移至“政企直通车”服务板块,以数字化、集成化为建设目标,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园区、市直行业部门”的四级联动协作优势,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管家制度诉求办理和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企业服务提质增效。截至目前,“政企直通车”服务板块共收录规模企业、在建项目、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28.1万户,各级项目管家1283人,线上线下政企互动近1.6万次,解决各类重点问题736个。

四是持续涵养营商文化。持续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广泛开辟宣传渠道和媒体平台,深耕《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主流媒体栏目,做优做大《天下营商》纪实片品牌,涵养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营商环境文化,用营商文化引领加深营口商业文化和营口商人文化,实现“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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