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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8月30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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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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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222

传    真:0417-2218136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石桥市博达镁制品有限公司不烧镁尖晶石砖及镁钙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大石桥市钢都管理区和平村

大石桥市博达镁制品有限公司

辽宁三慧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1#生产车间内原有破碎系统更换1台颚式破碎机和1台对辊破碎机,新增1台对辊破碎机,与现有的1台振动筛组成新的破碎生产线;1#生产车间内新增1条磨粉生产线(包括1台颚式破碎机、1台雷蒙机及配套设备),用于原料破碎、筛分;2#生产车间内新增1套自动化配料线、原有3条隧道式电干燥窑改为梭式电干燥窑(2用1备)、新增2台混砂机及2台压力机。本次技改后全厂产品种类及产能不变(即镁碳砖3000吨/年、不定形耐火材料5000吨/年、镁尖晶石砖1500吨/年、镁钙砖1500吨/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1、废气:投料、破碎、筛分、磨粉、包装等工序废气及各转运点废气分别由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1,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配料、混料等工序废气及各转运点废气分别由集气罩(集气效率不低于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干燥窑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原料及产品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原料、产品分别储存于封闭的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内,并在封闭的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内装卸;各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生产车间内;物料输送系统封闭处理;生产工艺各产尘点采取密闭、封闭、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处理,并及时清扫、洒水保持清洁。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落地灰、集尘灰、废砖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除尘袋回收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处理,重点做好危险废物贮存点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大石桥市博达镁制品有限公司不烧镁尖晶石砖及镁钙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报批稿)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MRtPxWGAwUWJq27vljlXA?pwd=ytkj 提取码: yt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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