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221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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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营口站前友爱医院有限公司综合医院工程 |
营行审〔2024〕113号 |
2024/8/6 |
2 |
辽宁鹏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低品位滑石提纯选矿生产线建设项目 |
营行审〔2024〕114号 |
2024/8/9 |
关于营口站前友爱医院有限公司综合医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5KB0Wf1ljjy721zg9mp5g?pwd=ncha 提取码: ncha
关于辽宁鹏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低品位滑石提纯选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dlOo4LQifVi2Q925Uf_Zw?pwd=q11s 提取码: q1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