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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6月6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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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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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123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省盖州市大东沟地区金矿普查项目

盖州市青石岭镇、团甸镇,大石桥市博洛堡镇

辽宁省地矿集团上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营口市盖州市青石岭镇、团甸镇、大石桥市博洛堡镇,勘查区面积约31.8522km2。勘查方式分为地形测量、物探测量、化探测量、地质测量、水文测量、槽探、钻探,设计钻孔187个,总工作量116650m,均为直孔,孔径75mm,按普查、详查、勘探分阶段分批次完成。本项目投资总额17602.63万元。

 

施工期:(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包括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采用湿式作业、作业区防风抑尘、运输车封闭运输等措施。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来自钻探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废水,每个钻孔旁设置1个5m3泥浆池,施工结束后,泥浆废水全部蒸发,不外排;本项目地下涌水用于钻探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抽水试验产生的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周边植被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和粪便依托村内旱厕,定期清掏交附近农户用作农肥,不外排。

(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设备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

(4) 固废:岩屑、表土回填平整场地;废钻头回收外售;设泥浆池收集钻探泥浆,废水蒸发后底泥用于覆土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带至山下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环境:由于本项目主要工程为钻探工程且勘探区域较小,临时占地面积较小。根据勘查区土壤、周边植被等生态恢复指标情况,尽量采用自然恢复的方法,主要依靠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进行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综上所述,本项目勘探后,采取相应生态恢复措施后,可逐步恢复至原有的生态自然状态,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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