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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2年9月30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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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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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2218222

传    真:0417-2218136

通讯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15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口华能大石桥鑫泰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大石桥市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20kV鑫泰-蟠龙架空线路(单回线)长度29.6千米,导线采用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架空光缆,塔基86基;改造220kV蟠常线出口(双回线)架空线路长度1.86千米,同塔双回架设,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1根铝包钢绞线、1根24芯OPGW光缆,新建双回路铁塔5基(其中2基利旧);加高改造220kV镁蟠线路(单回线、双回线)长度0.82千米(其中单回线长度0.42千米,双回线长度0.4千米),导线采用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新建双回路铁塔1基;在蟠龙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出线间隔1个(第7间隔),将镁蟠线由第3间隔改接至新扩建的间隔,第3间隔作为备用间隔,第6间隔(母线设备间隔)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拆除后移位安装至第1间隔,第6间隔设为本项目出线间隔。92基铁塔永久占地13793.3平方米,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占地约68887平方米,临时道路占地约6653平方米,8个牵张场临时占地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5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1、生态环境:线路塔基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和工程占地;施工时剥离表土并妥善保存,用于施工后期绿化覆土;施工完成后对塔基临时施工区、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原有塔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2、废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百分百围挡、散装物料百分百覆盖、百分百土方湿挖作业、施工现场百分百地面硬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

3、废水: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灌注桩柱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经临时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间隔扩建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修、养护;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应减速慢行,并减少车辆鸣笛对居民区产生的影响;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必须夜间施工,应到当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5、固体废物:线路塔基处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的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废旧杆塔及导、地线等电气设备分类收集后由建设单位物资部门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位于农田区域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混凝土余料和残渣;泥浆渣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泥浆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

6、电磁: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220kV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为7.5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为6.5m;如线下有房屋,导线对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相应限值要求;设置电磁环境警示标志标牌。

2

营口华能营口上电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鲅鱼圈区、盖州市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营口供电公司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20kV上电-望海架空线路(单回线)长度15.2千米,导线采用JL/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2根48芯OPGW架空光缆长度2×15.2千米,塔基50基;在望海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设为本项目出线间隔。50基铁塔永久占地8450平方米,塔基基础施工临时占地和临时道路占地共45300平方米,4个牵张场临时占地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

1、生态环境:线路塔基施工采用钻孔灌注桩,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和工程占地;施工时剥离表土并妥善保存,用于施工后期绿化覆土;施工完成后对塔基临时施工区、施工道路、牵张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原有塔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

2、废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百分百围挡、散装物料百分百覆盖、百分百土方湿挖作业、施工现场百分百地面硬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渣土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

3、废水: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灌注桩柱基础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经临时泥浆沉淀池沉淀后上层清水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工序;雨季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直接冲刷。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间隔扩建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修、养护;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应减速慢行,并减少车辆鸣笛对居民区产生的影响;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必须夜间施工,应到当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5、固体废物:线路塔基处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的土石方在周围进行平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位于农田区域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混凝土余料和残渣;泥浆渣回填于塔基征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泥浆沉淀池应回填平整,并进行迹地恢复。

6、电磁: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220kV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为7.5m;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为6.5m;如线下有房屋,导线对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为6m,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 相应限值要求;设置电磁环境警示标志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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