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动主城区内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报经市政府同意,站前区、西市区涉企经营类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
除站前区和西市区社保、医保及人社就业失业等相关业务在原址办理外,其他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进驻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办公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市区民生路28号
站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站前区东风路67号
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西市区青华北路29-1号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日服务时间为:8:30—17:00,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周六、周日正常对外服务。
四、办事窗口
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岛企业开办(05号窗口、06号窗口);A岛工程审批(10号窗口、11号窗口);A岛审批综合(13号—17号窗口)
五、工作要求
除与企业群众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外,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均应集中至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仍回到区各部门办理,出现“体外循环”现象的,请广大市民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营口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